首  页 

| 行业动态 | 热电信息 | 节能环保 | 锅炉资讯 | 供热改革 | 供求信息 | 招商引资 | 会展信息 | 资料下载  

政策法规 

| 企业黄页 | 专家集粹 | 院校研发 | 行业论文 | 供热常识 | 求职招聘 | 供热论坛 | 网上调研 | 会员中心  
全文检索:
 
您的位置: 首页 >> 供热改革 >> 各地改革
甘肃省消协:“停热催费”缺乏其合理性
  来源: 西部商报 发布日期: 2008-07-24  访问次数:  

  甘肃省供热纠纷案件多是由于个别消费者欠费,大批消费者“受水”导致。省消协分析近几年投诉发现,消费者拖欠采暖费多是因为缺少选择权、和供暖企业沟通不够等原因导致。

  目前,城镇供暖体系正处于由“单位包费、福利供热”的采暖制度,向“用热商品化、货币化、供热社会化”的城镇供热新体制转型的过程中。供暖方作为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,其与用户所签订的供暖合同具有公共服务性、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性等特点,这些特性和相关政策决定了供暖方不能够单方面停暖。但是根据省消协的调查发现,不交取暖费的消费者毕竟只是个别的住户,供热公司往往采取株连的方式,拒绝给全楼住户供暖。省消协认为,“停热催费”缺乏合理性。

  据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,产生采暖费问题的范围只是我国局部地区,而我省政府公务人员、国有企业职工都享受着采暖费补助。但外企、私企是否有法定义务替员工交纳采暖费,在我国部分城市已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了明确,而我省在外企或私企上班的员工,是否应该全额承担采暖费,尚未明确定论。省消协认为,外企和私企员工也应该享受采暖费补助。根据国家八部委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》的精神,允许非公有资本等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热源厂、供热管网的投资、建设、改造和经营中好的做法等。这些都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,提升“供热”商品属性共识的具体措施。围绕建立节约能源的机制,积极推进供热资源的整合,实施供热系统改造、热计量改革等。

打印本页】【 发送给朋友】【 评论】【关闭该页

相关信息: 热点信息:
没有相关信息
·解读大连市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
·长春市供热管理办详解冬季采暖费补贴问题
·哈尔滨市供热部门详解热费交缴
·解读北京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(2...
·热计量按照面积收费也科学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| 站点地图 | 免责声明 | <帮助中心>
版权所有:中国供热网(北京暖洋洋) www.chiheat.com  主办:北京暖洋洋供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 
联系电话:010-52003090/91/92/93转16   传真:010-52003093-13
京ICP备05001926    法律顾问:北京泽元律师事务所
Copyright 2006-2008 chiheat.com All right reserved     网络实名:中国供热网
Produced By HZCMS合正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publishdate:2008/07/24 10:59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