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年前,消费者范女士购买并铺装了一家外企经营的地热产品,对方当时承诺保修50年,岂料今年2月地热管漏水造成损失,而此外企已注销、外商也已回国,这可咋办?最后是工商干部多方调解帮消费者得到赔偿。这是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和平分局了解到的。
3月23日,工商和平分局接到60多岁的消费者范女士的投诉:2004年8月,她在装修住房时,在西塔地区一外商独资企业购买了进口的地热产品,并由对方为其铺设完毕。当时,对方承诺可以保修50年。岂料,今年2月的一天,这地热供热管突然漏水,造成地板被浸泡、卫生间的地面遭到破坏,各项损失约2000元。60多岁的范女士和老伴为此事着急上火双双病倒。
接到投诉后,外企工商管理员曾妍开展调查,发现这家被投诉的外商独资企业已注销,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病已经回国。事已至此,本可以向消费者交代实际情况,结束调解。但曾妍看到范女士着急的样子,下决心一定要为消费者讨回公道。在想尽办法多方打听的情况下,她找到了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外商独资企业的代理人,向其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代理人当即给已回国的原企业法定代表人打了国际长途,不巧对方不愿接听电话。曾妍毫不放弃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。代理人被管理员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打动,个人先期出资垫付1000元赔偿了消费者损失。消费者看到本已没有希望的索赔,经过工商人员的热心调解得以实现,十分感动,双方在调解终结书上签了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