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引言
1.1城市公共管理服务需求
为了推进城市管理的创新研究,2002年,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科技处共同建立了“政府创新实验室”。本课题源于该实验室的研究项目,旨在研究水、电、气、热、环境、交通、综合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相关的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模式问题。
井盖、冬季供暖、雨季道路排水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发生,反映出城市管理水平的相对滞后已经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,迫切要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,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,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,建立政府监督协调,企业规范运作,市民广泛参与,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能、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联动机制,以及推动“服务型政府”的创建。
1.2电子政务创新需求
所谓电子政务,是指国家机关在政务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和办公,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。
目前,我国存在如下几种电子政务模式:
◆ G2G(政府对政府),是上下级政府以及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系统,主要包括信息交换、信息共享、业务协同等;
◆ G2B(政府对企业),是针对政府对企业的采购、税收、审批等监管服务而建设的系统;
◆ G2C(政府对公众),是政府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,更为高效地向公众提供服务,具体包括居民户籍管理、社会保险系统等。
以上模式都是着眼于政府的某类局部业务,缺乏整体考量,从而形成了目前的各类“信息孤岛”、“数字鸿沟”等问题,数据共享、业务协同困难。
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,呼唤一种新的电子政务模式的出现。GBC模式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出的。
2城市公共管理服务GBC系统
2.1 GBC概念
GBC模式是一种电子政务公共管理服务模式,它包括一个公共管理服务统一平台和一套公共管理服务规范,其中的G代表政府(Government),B代表企业(Business),C代表公众或者社区(Citizen),如下图示:

2.2 GBC模型
研究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的各类模型的意义,在于发现相关的要素及其关系,为系统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,明确系统建设的重点和各方面,提高系统建设的效率和有效性。
2.2.1要素模型
城市管理和服务涉及的要素有4种,分别是:政府G、企业B(包含特许经营企业和政府专业部门等)、公众C(也可以是社区或者公民)以及公共物P(包括公共设施和城市环境相关的物、事件)。各要素关系中,G2G,G2B,G2C是电子政务的研究内容;B2B,B2C是电子商务的研究内容;C2C则是电子社区的研究内容。该模式具有两个特点:1)以公共物为核心;2)G,B,C三者作为能动主体,有机结合,协调互动。

2.2.2业务模型

在GBC模式中,各能动要素分工不同:
◆ 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分为两类:1)日常的、具有可重复特征的行业规划、特许经营、企业监管等;2)事件的处理,表现在对设施和环境等城市公共物进行监管,以及受理来自公众的投诉、咨询、救援请求等;
◆ 企业作为服务提供者,运营城市公共物(包括城市各类设施和市容市貌、环卫、园林、绿化等城市环境),为市民提供服务;
◆ 市民则从政府和企业获得服务,并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到城市管理中。
2.2.3数据模型
数据是描述要素(人或物)的,要素是数据的载体。为了保证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可扩展性以及实现数据的更新、共享,依据数据与要素的关系以及数据间的逻辑关系,建立了数据模型如下:

◆ 公共物P的数据可分类为:GBCP编码(详见下文)、属性数据(长度、材质、型号、能源类型等)、状态数据(是否正常,流量、压力、温度等)、地理位置、权属信息(P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)、运营费用等;
◆ 政府G的数据可分类为:机构职能、场地设施、人员设备、法律法规、内部管理(OA、考勤、党务、档案等)、政务公开等;
◆ 企业B的数据可分类为:注册信息(名称等)、场地设施、人员设备(抢修、服务网点、设备分布图等)、经营许可(服务标准规范等)、运营记录、服务质量(信用等级等);
◆ 市民C的数据可分类为:身份信息、居住地、联系方式、服务请求(请求的种类、内容等)、质量评价(满意度等)、服务反馈(意见、建议等)
GBCP编码是相关数据的组织大纲和共享索引,其特征如下:
1)全面:G、B、C、P各要素需要编码;公共设施以及城市环境中的事件需要编码;编码能够体现地理位置、权属以及编码对象本身的信息;
2)灵活:可以是单一字符串编码,也可以采用多个编码字符串的组合;
3)高效:数据采集者通过该编码可直接获得相关的G、B、C、P各方数据,直接发送相对全面的数据给相关各方,减少了中转环节,从而在数据层提高了效能。
2.2.4同质信息三角模型

◆ 同一个要素的数据描述,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:数字、文字、表、图、图像/声音;
◆ 按上述顺序,从数字到图像/声音,数据精度(量的描述)越来越小,而数据密度(同一时间获取的不同数据量)则越来越大,表现越来越直观,适用级别则从业务人员、管理者到决策者越来越高。
2.3规范体系
2.3.1政府许可监管机制
由政府将能够以企业化运作的职能机构,以特许经营许可的方式交由企业运作,政府做标准的制定者、监管者。
2.3.2企业服务流程规范
企业的服务流程要规范,受理、调查、设计、实施、验收、反馈等几个环节都要有章可依,这样才能保证服务的质量。
2.3.3企业服务质量标准
不同的企业,服务内容不同。可从响应时间、处理时间、处理效果(如:锅炉房的出水温度、居民供暖时间、温度,自来水各项卫生指标,道路垃圾清扫的干净程度等)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。
2.3.4全面评价指标体系
评价的对象包括:企业或者政府;评价的内容包括:评价工作过程的规范性、责任主体的绩效、规范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等,要列出各项评价指标及其量化考核的办法。评价由公众、社会媒体和政府等共同参与;还要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其他工作的关系,比如:需要考虑规定企业许可通过的达标分数等。
2.4平台体系

GBC平台体系,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手段,真正做到将GBC三者之间的信息能快速高效的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,包括一个中心、四个平台:
◆ 呼叫中心:提供多种便捷的接入手段,接收来自公众反映的事件信息;
◆ 监测平台:利用各类数字监测、视频监控设备,掌握事件地点的动态数据;
◆ 服务监管平台:提供PCRM(公共关系管理)、事件管理以及企业服务监管等支持;
◆ 业务处理平台:提供与政务对应的市政、供热、环卫、广告等的业务支持;
◆ 指挥平台:通过大屏、视频会议、值班系统、决策支持等系统,为辅助领导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供支持。
2.5运行模式
GBC的管理运行模式如下图所示:

GBC的服务运行模式如下图所示:

2.5.1数据采集环节
■ 数据采集人员结构
打造强大的呼叫中心优先于设置专人巡查;鼓励社区自治、市民参与优先于设置专职巡查员;城管队员巡查优先于市民巡查。
■ 数据的核实方式
一般问题,不必进行数据核实;遇到紧急、较大事故或者检举、投诉等特殊情况,由政府监管部门协调核实;非专业工程问题,可协调城管进行;专业问题,可协调专业管理队伍进行。
■ 数据采集、传输的技术手段多样
采集者可以通过语音互动、短信、WEB、Mail、MID(移动手持信息设备)拍照、MID视频、重点设施数字监测、交通公安摄像头等采集到各种声音、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各类数据,然后通过相应的各种通讯网络(固定电话网、移动通讯网、广播等)、信息网络(Internet、数字电视等)将数据传送给接收者,能够做到准确定位、实时传递、不留盲区。
2.5.2事件分派环节
■ 事件分派职能划分
一般情况下,由呼叫中心负责根据业务处理规则,将事件类消息分发给相应的责任主体(企业、政府专业部门),责任主体依靠法律约束自觉解决问题。遇到例外(投诉、责任主体拒不执行等)或者较大事件(影响面大,或者损失大等,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情况),则由政府监管部门,依靠行政力,强制责任主体解决问题。
■ 事件分派主体的管理方式
呼叫中心可采用“外包”的方式,公司化运作,灵活、易管理。
政府监管部门,根据各地情况,可选择机构改革、统一政令的物理集中方式,成立综合管理部门;也可以依靠信息化手段实行“逻辑集中”,由现有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使用同一套共监管信息系统,各司其职,进行相应的事件分派。但是,不管哪种方式,都需要设置值班员,及时接收信息。
2.5.3事件处置环节
■ 政府制定服务标准,规范企业服务
政府需要明确定位,做到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服务标准,向那些通过资质、信用评价的企业颁发特许经营许可,以达到规范公共服务的目的。
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,可等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,根据实际积累的数据,经过科学分析再确定,如:服务完成时限,可从计时制向限时制过渡。
■ 企业是责任主体,公共服务的提供者
此处的企业指特许经营企业、政府事业单位(环卫中心等)等。
责任主体,有义务自觉做到如下3条:
1)设置值班员,及时响应服务请求;
2)安排专人,按照规范提供服务,保证服务质量;
3)及时通过各种渠道(电话、Mail、Web等)报告办事情况。
2.5.4检查反馈环节
■ 检查主体的结构
一般问题(如:井盖修补情况,垃圾清运情况等),可依靠社区力量,必要时,协调城管进行;专业问题(如:地下管线维修情况),可协调专业管理队伍进行。
■ 对事件处置情况的检查,以抽查为主
进行100%的事后检查没有必要,可采用定期抽查、不定期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■ 情况反馈以应答为主
针对查询请求,以相应的方式(电话、Mail、Web等)提供办事情况的反馈,有助于减少资源需求,同时也符合信息安全、保密的控制需要。
另一方面,适度将办事过程网上公开,引导公众以正确的舆论,参与全过程监督,则有助于推进民主建设,营造和谐社会。
2.6系统特点
2.6.1以公共服务为导向,方便市民参与
基于平台,政府能够为市民提供各类个性化的服务(信息查询、问题跟踪、上门服务等),诸如:能够“送温暖”到户,或者方便企业上门服务;也能够通过提供各种的参与途径,方便市民参与公共管理、服务评价,有利于营造和谐社会。
2.6.2统一的入口、服务、资源和空间参照
通过平台的建设,基于统一的空间参考管理各类信息资源,能够实现各类城市管理服务资源的有效调配,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统一窗口,为市民、企业提供获取服务的统一入口(统一的热线号码、门户网站、服务大厅等)。
2.6.3以GIS和PCRM为支撑、话网互通的呼叫中心
通过呼叫中心的建设,为市民提供包括电话(固定、移动)、短信、Internet、传真等多种接入手段,方便市民提出服务申请或者进行各类举报、投诉。呼叫中心以GIS系统为支撑,能够进行精确的呼叫定位和位置相关的信息搜索服务。通过PCRM系统,将用户身份、联系方式与其历史的呼叫信息(内容、位置等)综合管理,能够为市民提供个性化服务。同时,从呼叫中心接入的各类信息,在各种信息传输网络中都能够共享;而从门户网站上收集的各类信息(办事结果、公共生活信息等)也可以发送到市民的手机上。
2.6.4资源共享、系统联动互动
通过整合各类信息传输手段,方便信息的交换和共享,能够使得市、区、街道、社区、企业和公众都以自己适合的方式(电话、网站等),在同一时间、不同地方,连接到一个平台上互动,从而实现各类指令流、信息流、资源流的高效运转,防止信息中转传递的费时、失真情况,实现资源协调联动,能够防止重复建设的情况,在应急抢险中,能够加快反应速度,加强配合程度,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
2.6.5讲究检查监督、专业管理
对各类责任主体(政府机构、政府事业单位、企业)的各类责任行为都有相应的全面指标评价体系和应用系统;另一方面,检查监督的主体,一般问题(如:井盖的修补、垃圾的清扫等情况)可由市民、城管进行;而专业问题(如:管线或者道路的修复情况等),则必须由专业管理队伍进行,否则发现不了潜在问题,只会造成更大的隐患或者更多的损失。
2.6.6 GBC协同,行政成本低、综合效益高
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,可省去固定的行政编制,亦可提高市民的主人翁责任感,自律律他,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,也有利于加强民主、法制建设。而通过明确企业作为服务提供者的地位和职责,可以利用其现有的资源服务社会,也在城市管理中引入更多的经济运作方式,讲究少投入、多产出;通过制定服务流程规范、质量标准对其加强监管,可以减少各类事故和公民投诉。综上,能够减少行政成本,营造有序、和谐的社会。
2.6.7可伸缩、灵活性高
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和本地实际,在建设规模(框架定了,建多建少,看钱办事)、实现技术手段(有条件的可以采用GPS卫星定位、移动实时视频采集等)、服务内容(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供一部分服务,逐步扩展)以及运营模式(信息系统运营、呼叫中心运营等,可设置事业单位或者外包企业运作等)上可做到“量体裁衣”。
2.7应用模式
依照城市公共管理服务责任划分及侧重点的不同,可以将GBC的应用划分为如下两种模式:
|
分类
项目 |
C-G型(属地自治型) |
G-C型(政府集中型) |
|
条件要求 |
一般,因地制宜 |
高 |
|
是否面向公共服务 |
是 |
否 |
|
是否实行综合管理 |
是,公共物台帐法(设施、城市环境) |
是,城市部件法 |
|
责任区管理方法 |
以社区自治为主,空当辅之于机动性强的专业巡查 |
网格管理方式,设置统一的专职管理人员 |
|
市民参与 |
多,直接 |
少,间接 |
|
企业参与 |
作为服务的提供者直接参与 |
间接参与 |
|
事后核实 |
抽查核实 |
100%核实 |
|
处置报告机制 |
谁处置谁报告 |
设置专人,核实后报告 |
|
反馈机制 |
通过电话、短信、E-mail、网页等方式告知百姓 |
设置专人告知百姓 |
|
专人巡查 |
以市民参与为主,城管为辅
可外包,灵活 |
增加政府编制,不灵活 |
3应用展望
以GBC模式统领电子政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,可以增加电子政务建设的有效性,避免重复和浪费。
应用城市公共管理服务GBC系统,有助于实现管理有序和社会和谐。对政府来说,在公共管理和服务过程中,可以做到“责任清、数据明、协调快、决策准、服务好”。对于公共服务企业来说,可以实现“服务规范、信息共享、协同作业”;对于公众来说,可以“反映情况方便,请求援助快捷,获取服务及时”。而且,通过提高事后处置效率,降低损失;加强事前规划、事中监管,减少事故发生,长远来说,能够极大地降低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,预期的经济效益也非常可观。
另外,研究GBC模式的形成过程,对于电子商务领域的B2B,B2C,B2G的融合发展,也存在着一定的借鉴意义。
作者简介:
李立明:建设部表彰“十五”全国建设科技先进个人;建设部部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;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科技处处长;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主任;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;北京大学数学中国电子公务研究中心主任;中国行政学会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电子公务研究室主任;2001年5月,首次提出“数字市政”设想;2002年出版《政府创新》一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