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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南开区环保局近日完成对区内29个水污染源单位COD排放总量的核定并下达核定书,同时,向13家供热公司下达了总量核定指标,并签订了《实施天津市“蓝天工程”责任书》,保证二氧化硫削减任务顺利完成。 据了解,南开区要求排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必须达到国家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三级标准或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,无合理排放去向的废水,禁止排放,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。截止到2008年6月,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,实行实时监控、动态管理。加强水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,对发现超标排污的,一律依法查处并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。强化“三同时”,对违法排污企业,依法严肃查处,确保COD削减任务如期完成。到2010年全区COD削减量为187.916吨,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%。
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工作上,南开区要求所有在用10吨/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实施高效脱硫除尘治理。根据南开区燃煤锅炉二氧化硫“十一五”末排放总量削减检查服务专项行动,南开区环保局与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、天津市鸥翔供热站、南开大学等13家供热公司下达了总量核定指标,并签订了《实施天津市“蓝天工程”责任书》,要求各单位加快改造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,严格按照ISO14001标准进行管理,保证二氧化硫削减任务顺利完成。2006年,南开区完成了锅炉改燃、拆除并网20台,燃煤设备改燃并网5579台,可削减燃煤2.22万吨,削减二氧化硫排放350吨,削减烟尘排放200吨。到2010年,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.495万吨/年以内,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