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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节能办:建筑节能工程实行分部验收
  来源: 贵阳晚报 发布日期: 2008-06-13  访问次数:  

  日前从贵州省墙改节能办获悉,为了推动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整体质量的提升,全省正式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。根据该规定,建设单位取得《贵州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》后,方可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。

  贵州省墙改节能办有关人士说,在全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以来,已经明确要求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为了达到节能效果,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。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切实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,最终施工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。从近段时间的情况来看,有一些在建项目为了节省费用或者出于其他原因,没有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,严重影响了建筑节能工程的效果。

  据悉,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,必须有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建筑设计单位等各方人员参与。同时,各级建设工程质监站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及验收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节能工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,应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。只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,主管部门才能对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颁发《贵州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》,建设单位取得该认定证书后,才能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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